勵志

勵志人生知識庫

十八反

「十八反」是中藥配伍禁忌,是指某些藥物合用會產生劇烈的毒副作用或降低和破壞藥效。最早見於張子和《儒門事親》,列述了三組相反藥,分別是:

甘草反甘遂、京大戟、海藻、芫花。

烏頭(川烏、附子、草烏)反半夏、瓜蔞(全瓜蔞、瓜蔞皮、瓜蔞仁、天花粉)、貝母(川貝、浙貝)、白蘞、白芨。

藜蘆反人參、南沙參、丹參、玄參、苦參、細辛、芍藥(赤芍、白芍)。

此外,除了原本的十八反,還有雲母粉忌與石決明混用;紅莧菜忌與甲魚同食;蔥和蜂蜜忌同食等。

臨床要慎重的對待十八反,有的醫家沒有把它視為絕對的藥物禁忌。臨床上用藥時,一定要做好認真的中醫辨證,避免出現十八反的配伍,以免造成藥物毒性加強,影響患者的身體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