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託責任是一種普遍的經濟關係,也是一種動態的社會關係。它存在於委託人和受託人之間,當委託人將資財的經營管理權授予受託人時,受託人接受託付後即應承擔所託付的責任,這種責任就是受託責任。
受託責任的內容主要包括以下幾點:
保護受託財產或生產資料的安全與完整。
及時、保質、保量地完成所有者交辦的工作。
及時準確地記錄和計算為完成任務而發生的資金耗費和經營成果。
加強經營管理,不斷提高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遵守國家的法律、制度和財經法紀。
提交可靠的會計報表,真實、公允地反映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
保護經濟環境,遵守經濟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