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國時不能攜帶的物品主要包括:
菸酒。回國時,攜帶的香菸數量不得超過400支或雪茄不超過100支,酒精飲料的酒精濃度不得超過12度,且總量不超過1.5升。
瀕危野生動植物及其製品。這些物品是禁止攜帶入境的。
仿真武器。包括各種武器、彈藥及爆炸物品等。
精神藥物。如鴉片、嗎啡、海洛因等。
肉蛋、奶等物品。這些可能含有動物產品,也是禁止攜帶入境的。
超出個人合理自用數量的物品。如果超出規定數量,需要向海關申報。
金屬及其製品。這些物品需要特別注意,可能受到限制。
有礙人畜健康的、來自疫區的以及其它能傳播疾病的食物、藥品或其他物品。這些物品可能會對公共衛生造成威脅。
此外,還有其他一些特殊物品,如充電寶、電子產品、樂器等,也有特定的攜帶規定。在攜帶這些物品回國前,建議先瞭解相關的規定,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