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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被侵佔怎麼辦

當土地被非法侵佔時,可以採取以下措施:

嘗試調解:首先,可以嘗試與侵佔方進行協商解決,或者請求村委會、鄉鎮政府進行調解。

法律途徑:如果協商或調解無效,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如果對仲裁裁決不服,可以在收到裁決書後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逾期不起訴的,裁決書即發生法律效力。

蒐集證據:及時蒐集和保存所有與徵地、佔地相關的證據材料,如宣傳資料、公告、通知、土地承包合同、宅基地證、土地使用權證等。這些證據在維權過程中非常重要。

瞭解相關法律政策:認真研讀徵地、佔地的相關法律、政策和規範性文件,以便在維權時能夠有理有據。

報警或舉報:如果情況緊急或有必要,可以報警或向國土局舉報,以固定證據並促進政府依法處理。

申請違法佔地查處: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提出查處申請,責令對方退還土地,恢復土地原狀。

注意徵收程序:如果土地被用於建設,必須基於公共利益的需要,並走正規的徵收程序,給予徵收補償。如果程序不合法,可以通過法律途徑維權。

以上步驟需要根據具體情況靈活運用,確保在維權過程中合法、合理、有效地保護自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