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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飛機行李箱不能放什麼

在乘坐飛機時,旅客不能在行李箱中放置以下物品:

危險物品:包括槍支彈藥、爆炸物、易燃易爆物品、化學毒劑、放射性物質等,這些物品可能在飛行過程中造成嚴重的安全事故,因此被明令禁止。

液體物品:所有液體物品都需要進行檢查,每瓶液體的容量不能超過100毫升,且必須裝在透明的塑料袋中。如果液體物品超過了這個限制,或者屬於違禁品,就需要在機場進行託運或者丟棄。

特定食品:生鮮、肉類、乳製品等易腐食品以及具有強烈氣味的食品可能無法通過機場的安全檢查,這些物品最好提前辦理託運或者避免攜帶。

刀具:包括剪刀、瑞士軍刀等鋒利工具,這些物品都需要進行託運。

打火機火柴:旅客可隨身攜帶一隻打火機(防風式打火機除外)或一盒火柴乘機,但嚴禁在托運行李中夾帶打火機、火柴。

酒類物品:酒類物品不可隨身攜帶,但可作爲托運行李交運。酒精度24度以下(含24度)的酒類物品,交運數量不受限制;酒精度在24度(不含24度)至70度(含70度)間的,交運總量不得超過5升;酒精度在70度(不含70度)以上的不得辦理交運。

此外,還有一些物品是禁止隨身攜帶但可以託運的,例如生活用刀、專業刀具、工具、運動器材等。電子設備如手機、平板電腦、筆記本電腦等可以攜帶上飛機,但需要將電池卸下並放在隨身攜帶的行李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