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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宗交易限制

大宗交易是指達到規定的最低限額的證券單筆買賣申報,買賣雙方經過協定達成一致並經交易所確定成交的證券交易。具體的規則因交易所不同而有所差異,以下是大宗交易的一些關鍵限制和規定:

深交所的規定。深股單筆交易數量不低於30萬股或交易金額不低於200萬元人民幣。申報時間:每個交易日的9:15至11:30,13:00至15:30。盤後定價方式申報時間為15:05至15:30。當天全天停牌的證券不能進行大宗交易申報。

上交所的規定。A股單筆買賣申報數量在30萬股以上或交易金額在200萬元人民幣以上。B股單筆買賣申報數量在30萬股以上或交易金額在20萬美元以上。申報時間:9:30至11:30,13:00至15:30。接受意向申報:15:00至15:30。仍處於停牌狀態的證券,本所當日不再接受其大宗交易的申報。

基金債券債券回購的大宗交易規定。基金大宗交易的單筆買賣申報數量應當不低於200萬份,或交易金額不低於200萬元人民幣;債券及債券回購大宗交易的單筆買賣申報數量應當不低於1000手,或交易金額不低於100萬元人民幣。

特殊規定。上海、深圳交易所的規定有所不同,例如上交所規定的A股、B股、基金、債券及債券回購的大宗交易最低限額與深交所不同。

此外,大宗交易的成交價格由買方和賣方在當日最高和最低成交價格之間確定,該證券當日無成交的,以前收盤價為成交價。大宗交易的成交量在收盤後計入該證券的成交總量,每筆大宗交易的成交量、成交價及買賣雙方於收盤後單獨公布。大宗交易不納入指數計算,因此對於當天的指數無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