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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約中止的原因有哪些

契約終止的原因通常包括以下幾點:

契約期限屆滿。契約自然終止。

契約義務已履行。雙方已完成契約規定的義務,契約終止。

契約主體行使終止權。契約當事人依照法律或契約約定行使終止契約的權利。

契約標的滅失。例如因毀損、丟失等導致契約標的不存在。

契約解除。雙方協定解除契約,或一方依法解除契約。

債務相互抵銷。雙方在契約中的債務相互抵消,導致契約終止。

債務人提存標的物。在特定情況下,將標的物交由第三方保管,視為履行契約義務。

債權人免除債務。債權人同意免除債務人的部分或全部債務。

債權債務同歸於一人。契約的一方既是債權人也是債務人。

法律規定或當事人約定的其他情形。法律或雙方約定的其他導致契約終止的情況。

當事人一方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或破產。在發生當事人一方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或破產時,契約終止。

法院判決或仲裁裁決。法院或仲裁機構的判決可能導致契約終止。

以上是契約終止的常見原因,具體情況可能因契約的性質和內容而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