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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財產如何定義

婚前財產是指一方在結婚登記之前已經取得的財產,包括動產和不動產。婚前財產的主要類型包括:

個人所有的財產。如工資、獎金、從事生產經營取得的收益、智慧財產權的收益、因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資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一方婚前已經取得的財產權利。例如,一方婚前取得的債權等。

婚前財產的孳息。包括個人財產婚前的利息。

一方婚前以貨幣、股權等形式存在,而婚後表現為另一形態的財產。

需要注意的是,界定婚前財產的關鍵時間是結婚登記之日。結婚登記前,雙方分別所有的財產歸一方所有;結婚登記日後,一方單獨獲得或雙方共同獲得的財產,除非法律另有規定或當事人有特別約定,否則作為婚後夫妻共同財產。此外,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某些特定財產,如因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補償、遺囑或贈與契約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等,也屬於一方的個人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