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管理是指對城市的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和社會公共事務的管理。具體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城市基礎設施管理:
城市道路、橋梁、廣場、街頭空地等。
城市排水設施,如雨水管道、污水管等。
城市防洪設施,包括堤壩、防洪牆等。
城市道路照明設施,如路燈、景觀照明等。
公共服務設施管理:
園林綠化和環境衛生管理。
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
社會公共事務管理:
城市規劃、房地產等行業的管理。
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包括查處破壞、擅自占用市政設施等違法案件。
市政管理局的主要職責包括:
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有關城市市政行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依法管理市政行業。
參與城市發展總體規劃的制定,並組織擬定城市市政設施管理、環境衛生、園林綠化的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
負責市政基礎設施建設管理及建設工程的維修、維護,市政公用設施的安全監督管理。
負責城市園林綠化和城市環境衛生管理,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和市政管理有關政策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
綜上所述,市政管理是一個涉及城市多個方面的綜合性管理工作,旨在確保城市基礎設施的正常運行和社會公共事務的有效管理,以提高城市居民的生活質量和城市的整體運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