勵志

勵志人生知識庫

建築工程承包模式有哪些

建築工程承包模式有多種,主要包括以下幾種:

單獨承包。承包方作為一個獨立的法人實體,單獨承包建築工程。這種方式適用於各類建築工程的勘察設計、施工。

聯合共同承包。由兩個以上單位共同組成非法人的聯合體,以該聯合體的名義承包某項建築工程。這種方式適用於大型或技術複雜的工程項目。

工程總承包(EPC)模式。工程總承包企業按照契約約定,承擔工程項目的設計、採購、施工、試運行服務等工作,並對承包工程的質量、安全、工期、造價全面負責。

項目管理承包(PMC)模式。項目管理承包商代表業主對工程項目進行全過程、全方位的項目管理,包括進行工程的整體規劃、項目定義、工程招標、選擇EPC承包商,並對設計、採購、施工、試運行進行全面管理。

總包分包方式。將工程項目全過程或某個階段的全部工作發包給一家資質條件符合要求的承包單位,由該承包單位再將若乾專業性較強的部分工程任務發包給不同的專業承包單位去完成。

平行承包方式。業主將工程項目的設計、施工以及設備和材料採購的任務分別發包給多個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和設備材料供給廠商,並分別與各承包商簽訂契約。

聯合體承包方式。由幾家公司聯合起來成立聯合體去競爭承攬工程建設任務,以聯合體的名義與業主簽訂工程承包契約。

合作體承包方式。幾家公司自願結成合作夥伴,成立一個合作體,以合作體的名義與業主簽訂工程承包意向契約,達成協定後,各公司再分別與業主簽訂工程承包契約,並在合作體的統一計劃、指揮和協調下完成承包任務。

這些承包模式各有特點,適用於不同的工程規模和複雜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