勵志

勵志人生知識庫

房屋公正怎麼辦

辦理房屋公證通常遵循以下步驟:

準備材料。需要準備的材料包括個人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戶口簿等)、與約定內容有關的財產所有權證明(如房產證購房契約付款發票等)、雙方已經草擬好的協定書

親自到公證處填寫相關表格。準備好上述材料後,雙方必須親自到公證處提出公證申請,填寫公證的申請表格。需要注意的是,委託他人代理或是一個人來辦理婚前財產公證是不被受理的。

公證人員核對相關信息。公證申請被接待公證員受理後,公證員會就財產協定的內容、審查財產的權利證明、查問當事人的訂約是否受到欺騙或誤導。當事人需要配合公證員做完公證談話筆錄後,在筆錄上簽字確認。

簽名。在公證人核對完信息之後,雙方當事人當著公證員的面在婚前財產協定書上簽名。

此外,公證機構受理公證申請後,應當告知當事人申請公證事項的法律意義和可能產生的法律後果,並將告知內容記錄存檔。公證機構經審查認為申請提供的證明材料真實、合法、充分,申請公證的事項真實合法的,應當自受理公證申請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向當事人出具公證書。但是,因不可抗力補充證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實有關情況的,所需時間不計算在期限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