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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稅計算

個人所得稅的計算公式為:應納稅所得額=綜合所得-依法規定的免徵額-基本減除費用(5000元)-社保公積金個人部分(包括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住房公積金等專項扣除項目)-專項附加扣除項目(如子女教育支出、繼續教育支出、大病醫療支出、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老人支出等)。

個人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稅率%-速算扣除數。例如,如果某人的應納稅所得額為7000元,符合第二級的稅率10%,則個人所得稅=7000×10%-210=490元。

需要注意的是,稅率和速算扣除數會根據收入的不同而有所變化,具體可參考最新的個人所得稅稅率表。此外,還有一些特殊情況或額外收入(如獎金、勞務報酬等)的計算方法可能會有所不同,需根據具體情況調整計算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