勵志

勵志人生知識庫

投資損失怎麼算

投資損失的計算通常涉及以下幾個方面:

投資差額損失:這是投資者因虛假陳述而實際發生的損失。計算方法有兩種情況:

如果投資人在基準日及以前賣出證券,投資差額損失為買入證券平均價格與實際賣出證券平均價格之差,乘以投資人所持證券數量。

如果投資人在基準日之後賣出或仍持有證券,投資差額損失為買入證券平均價格與虛假陳述揭露日或更正日起至基準日期間,每個交易日收盤價的平均價格之差,乘以投資人所持證券數量。

傭金印花稅:投資者損失賠償範圍還包括投資差額損失部分的傭金和印花稅。

利息:根據2022年1月新司法解釋,法院已不再支持利息。

其他收益沖抵:投資人持股期間基於股東身份取得的收益,如紅利、紅股、公積金轉增所得的股份等,不得沖抵虛假陳述行為人的賠償金額。

基準日:基準日是確定損失計算的合理期間的截止日期,通常是在虛假陳述揭露或更正後的某個交易日。基準日的確定有多種情況,包括從揭露日或更正日起至被虛假陳述影響的證券累計成交量達到其可流通部分100%之日,或者在開庭審理前尚不能確定的,則以揭露日或更正日後第30個交易日為基準日等。

已除權證券的計算:對於已除權的證券,在計算投資差額損失時,證券價格和證券數量應當復權計算。

以上是投資損失計算的一般原則,具體操作時應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和案件具體情況來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