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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名身分證

如果需要改名並更換身份證,可以按照以下步驟進行:

向當地公安機關提出申請。未滿18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時,可以由本人或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18周歲以上的人則需要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未成年更改姓名時,需要監護人的同意。

提交改名申請書。到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戶籍科提交申請書。即使派出所可能會用各種方式拒絕申請,但保持耐心和良好的態度,堅定地與民警溝通是必要的。戶籍科通過後,市局同意會提供一份申請表,填寫後需找街區管片民警簽字同意,然後交回戶籍科繼續流程。

等待通知並更新資料。在提交申請後,可以在大約三個工作日內接到派出所的通知。接到通知時,攜帶戶口本和身份證到派出所,當天可以完成更改。之前名字的頁面會被標記為作廢,並更新新的頁面,其中會包含曾用名一欄。

等待新身份證製作。舊身份證會被收走,新身份證的製作大約需要兩周時間,之後會通過EMS郵寄給本人(注意EMS的郵寄速度可能較慢)。在此期間,建議不要使用舊名字的身份證預定機票和酒店,以免無法正常辦理登機和入住手續。如果必須預定,可以使用護照。拿到新身份證後,可以開始陸續更改銀行卡社保等其他資料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