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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解散流程

有限公司解散流程主要包括以下步驟:

制定解散方案和作出解散決議。股東會股東大會決議解散公司,可以由董事會制訂公司解散方案,該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成立清算組。公司需在清算決議作出後10日內成立清算組,並通知債權人。清算組通常由股東、董事或其他專業人士組成。

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財產清單。清算組需全面接管公司的資產,核查公司的債權債務情況,並編制資產負債表。

制定清算方案,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人民法院確認。清算組需對公司的財產進行清算,包括資產處置和債務清償,並制定清算方案。

清算分配。清算組需將剩餘財產按照股東出資比例進行分配,若公司資不抵債,則需進行破產清算。

制定清算報告,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人民法院確認。清算結束後,清算組需制定清算報告。

註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在公司清算結束後,清算組需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註銷登記,完成公司法人的終止程式。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公司被行政機關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被撤銷,或者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且通過其他途徑不能解決時,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百分之十以上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