勵志

勵志人生知識庫

李俚名詞解釋

李悝(前455年-前395年),嬴姓,李氏,名悝,一作克,是戰國時期魏國的著名政治家、思想家和法家。他曾任魏文侯的相,主持了魏國的變法,推動了魏國的國富兵強。李悝在農業政策方面提倡「盡地力之教」,實行發展農業的政策,創立了「平糴」法,即豐年由官府購進餘糧,荒年則平價發賣米谷,這些措施對魏國的農業生產產生了極大的促進作用。

李悝在法治方面也有顯著貢獻,他集諸國刑法,編成了《法經》六篇,包括《盜法》、《賊法》、《囚法》、《捕法》、《雜法》、《具法》,這是古代中國第一部較為完整的法典,對後世的法律產生了深遠的影響。他的法治原則,如「食有勞而祿有功,使有能而賞必行、罰必當」,成為後來法家所奉行的基本原則。李悝的《法經》也被其他諸侯國,特別是秦國,當作立法的藍本。

李悝在魏國的變法中,對腐朽落後的世襲制度提出了挑戰,他曾將無功而食祿者稱為淫民,主張「奪淫民之祿以來四方之士」,這是中國歷史上第一次對世襲制度的挑戰。然而,由於誤判害死了無辜的人,李悝選擇寫好遺書,自殺而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