杖期夫的含義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解釋:
服喪禮制:
杖期是舊時一種服喪禮制,其中「杖」指的是居喪時拿的棒,「期」則指一年之喪。期服用杖的稱為「杖期」,不用杖的則稱為「不杖期」。
特定稱謂:
在妻子過世的情況下,丈夫作為主喪者,在訃聞上的家屬稱謂被稱為「杖期夫」。
象徵意義:
「杖」在杖期夫中不僅僅是指拄拐杖,而是服喪時拿的一種棒,象徵著喪妻之哀使丈夫身體虛弱,需要藉助外力才能行走。這反映了夫妻之間生前的深厚感情。
其他情況:
如果丈夫的父母不在,他將服杖期;若父母在,則服不杖期。這表明杖期的選擇還受到家庭情況的影響。
綜上所述,杖期夫不僅是一種特定的服喪禮制,也反映了丈夫對妻子的深厚感情以及家庭情況對服喪方式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