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簽約時需要準備的材料主要包括:
本人身份證件。用於證明承租人的身份。
房產證原件或複印件、其他權屬證明。如果出租方是產權人或代理人,還需要產權人簽字的委託書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證複印件。
單位機構設立文件或營業執照。如果是房東本人出租,需要查看房屋產權證明,如房產證、購房合同等。
法定代表人證書、身份證。如果出租房用途爲住宅,可能需要承租人的年齡等信息。
共有房屋出租,須提供所有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證明和授權委託書。
辦理合法的房屋出租登記及備案手續。
準備兩份書面的房屋租賃合同,雙方達成一致協議後簽字或蓋章確認,各持一份。
簽約時需要弄清楚對方是否有權利出租房屋,如果是二房東或託管公司,還需要查看他們與業主之間的租賃合同或代管合同。合同中應明確租金、租期、交付時間、水電暖承擔方式等細節,並瞭解違約責任和相關處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