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範冰冰出什麼事情了

稅務問題

範冰冰面臨的主要問題是稅務問題。根據國家稅務總局以及江蘇省稅務局的調查,範冰冰在電影《大轟炸》劇組拍攝過程中實際取得片酬3000萬元,其中1000萬元已經申報納稅,其餘2000萬元以拆分契約方式偷逃個人所得稅618萬元,少繳營業稅及附加112萬元,合計730萬元。此外,還查出範冰冰及其擔任法定代表人的企業少繳稅款2.48億元,其中偷逃稅款1.34億元。

對於上述違法行為,江蘇省稅務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的規定,對範冰冰及其擔任法定代表人的企業追繳稅款2.55億元,加收滯納金0.33億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對範冰冰採取拆分契約手段隱瞞真實收入偷逃稅款處4倍罰款計2.4億元,對其利用工作室賬戶隱匿個人報酬的真實性質偷逃稅款處3倍罰款計2.39億元;對其擔任法定代表人的企業少計收入偷逃稅款處1倍罰款計94.6萬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九十三條的規定,對其擔任法定代表人的兩戶企業未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和非法提供便利協助少繳稅款各處0.5倍罰款,分別計0.51億元、0.65億元。

此外,黃毅清崔永元也對範冰凍的稅務問題進行了爆料和指責,但這些主要是網路上的爆料和指責,並沒有得到官方的確認或否認。範冰冰方面對此也採取了不予理會的態度,而是專注於處理稅務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