勵志

勵志人生知識庫

自傳經歷怎麼寫

自傳經歷時,可以按照以下幾個步驟進行:

個人基本情況。包括姓名、性別、民族、出生年月、籍貫、文化程度、參加工作年月、從事的職業及擔任的職務、專業技術職稱、有何專長等。

經歷的敘述。從讀小學或七週歲時開始敘述,每段經歷都要寫明起止年、月,所在地(單位),從事職業及擔任職務,主要表現(包括優缺點)。每段經歷前後時間要銜接,並要提供證明人。如中間有脫節,要說明原因。歷史上曾參加過哪些組織、有何政治歷史問題、受過何種獎勵和處分,以及需要向黨組織說明的其他問題,都要一一寫清楚。

家庭和社會關係。包括過去和現在的家庭主要成員及主要社會關係的情況。每個成員都應寫明稱謂、姓名、性別、單位、職業、職務、政治情況、與本人的關係、受其影響的程度等。

思想變化過程。這是自傳的主體部分,應儘可能寫得具體詳細些。特別是對自己思想變化影響較大的主要經歷和主要事件要着重寫。比如“文化大革命”中幾個關鍵時期的思想認識和態度;對粉碎“四人幫”的思想認識和態度;對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的路線、方針和政策,特別改革開放和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思想認識和態度;對1989年政治風波的思想認識和態度;對取締“法輪功”的思想認識和態度等。

成長過程。包括世界觀的形成、個人的理想、信念、對黨的認識及入黨動機等。

對當前“腐敗”現象的認識等。

在寫作過程中,保持誠實和真實是非常重要的,確保內容準確地反映您的經歷和成長。同時,要注意語言的流暢性和表達的清晰性,以便讀者能夠容易地理解您的經歷和思想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