勵志

勵志人生知識庫

要怎麼用

”字句在公文中是一種常用的特定句式,通常用於表達應該、必須之意,用以提醒、希望、要求或命令人們採取某種行爲。這種句式能夠增強行文的堅定性、原則性和論斷性,使觀點更鮮明、態度更顯豁、文字更簡要,具有很好的修辭效果。在公文寫作中,根據不同的行文方向和公文文種,“要”字句的使用應適當。

在下行文中,如決定決議通知批覆、會議紀要等,使用“要”字句來表示希望、要求、提醒或命令,例如告知各部門應如何執行任務或採取行動。而在上行文中,如請示、報告及意見等文種,應使用計劃、打算、商討和請求性的語氣,不宜使用“要”字句,以避免顯得不得體。例如,在報告中,如果使用“要”字句,可能會顯得像是給下級機關作指示,這時應改爲“我們準備……”或“我們擬……”等表達方式,以符合彙報者的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