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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能力年齢

責任能力年齡在不同法律領域有不同的劃分。以下是相關介紹:

刑事責任年齡。根據《刑法》,中國刑法規定,16周歲以上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14周歲以上不滿16周歲的人犯有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死亡、強姦、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等罪行時,也應負刑事責任;12周歲以上不滿14周歲的人,在犯有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或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且情節惡劣的情況下,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追訴,也應負刑事責任。

民事責任年齡。8周歲以前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無需承擔民事責任;8至18歲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有一定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18歲以上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需完全承擔民事責任。

需要注意的是,這些年齡劃分是法律規定的最低責任年齡,具體情況還需根據案件的性質和具體情節進行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