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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護照身分證

要辦理護照身份證,用戶需要按照以下步驟進行:

辦理身份證。在居民身份證領取、換領、補領期間,可以提交臨時居民身份證。如果身份證丟失,首先應到公安局進行掛失,並辦理臨時身份證。

準備護照所需材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護照和出入境通行證簽發管理辦法》,辦理普通護照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近期免冠照片一張以及填寫完整的《中國公民因私出國(境)申請表》。

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及複印件。在居民身份證領取、換領、補領期間,可以提交臨時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及複印件。

對於未滿十六周歲的申請人,需提交監護證明(如出生證明、戶口簿等),以及監護人的居民身份證或者護照等身份證明及複印件。

國家工作人員申請護照的,需提交單位或上級主管單位的同意出境證明。

省級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報經國家移民管理局批準的其他材料。

辦理流程。

拍照並列印申請表。在大廳由工作人員引導完成照片拍攝和申請表的列印。

繳費、錄指紋、簽字。繳費標準約為160元,如果需要郵寄服務則另加快遞費。錄左右手大拇指指紋。簽字時要求規整。

等待受理回執。工作人員會提供一張受理回執,上面有預約取證時間。按照時間帶著身份證和回執單去領取護照。

請注意,不同地區可能有細微差別,建議提前諮詢當地出入境管理部門以獲取最準確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