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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年加班怎麼算

過年加班的計算方法主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以下是具體的計算規則:

1.法定節假日加班費:農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企業應按不低於勞動者本人上一個月的平均日工資或小時工資的300%支付加班費。

2.休息日加班費:如果企業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加班且不能安排補休,應按不低於勞動者本人上一個月的平均日工資或小時工資的200%支付加班費。

3.工作日加班費:按照月工資的150%計算,即加班工資=月工資÷21.75÷8×加班小時數×1.5倍。

以上計算方法可能會因地區和企業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異,建議在實際情況下與僱主或人力資源部門諮詢,以獲得準確的計算方法和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