勵志

勵志人生知識庫

除草剤混合使用

除草劑的混合使用是一種常見的農業實踐,旨在提高除草效率、擴大殺草範圍、延長施藥時期、減少對作物的藥害、延緩抗藥性的產生、減少殘留毒性,以及降低成本。以下是關於除草劑混合使用的一些關鍵原則:

混合使用的除草劑應具有增效作用或相加作用,物理和化學性能兼容,混合後不應出現沉澱、分層或凝結現象。

混合使用的除草劑之間不應產生拮抗作用,以確保混合後對作物安全,不增加藥害。

混合的除草劑品種應該具有不同的除草譜或對雜草的不同生育階段敏感,最好包含不同類別的除草劑或具有不同的作用機制,以提高除草效果。

應考慮速效性和緩效性、持效期長短、土壤中擴散性的結合,以及作用部位不同的除草劑品種的結合。

除草劑的品種選擇和用藥量的確定應基於田間雜草種類、發生程度、土壤質地、土壤有機質含量、作物種類和生育狀況等因素。

有機磷類除草劑等在特定條件下(如鹼性或酸性條件)容易失效,因此混合使用時需注意化學性質是否兼容。

大面積套用混劑前,應先進行小面積試驗,以確定最佳比例和用藥量,避免藥害並確保除草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