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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沈團成員

陪審團成員通常是由隨機抽取的普通公民組成,他們可以是任何社會身份的人,如法學院助教、數學老師、計程車司機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陪審員法》第五條,公民擔任人民陪審員需要滿足以下條件: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年滿28周歲;遵紀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擔任人民陪審員一般應當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陪審團的職責包括:

大陪審團一般由6—23位隨機抽取的普通公民組成,負責決定是否對犯罪嫌疑人進行起訴。

小陪審團(又稱「審判陪審團」)一般由12位隨機抽取的普通公民組成,其職責是決定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是否有罪,民事案件的被告人是否構成侵權。

如果陪審團裁定被告有罪或侵權成立,則由主審法官裁定刑罰或賠償金額;如果陪審團裁定被告無罪或侵權不成立,審判宣告結束。這意味著法官和陪審團有著嚴格的分工,陪審團負責對案件事實加以裁定,法官負責具體的法律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