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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加1

「N加1」補償方式通常出現在勞動關係解除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契約法》的相關規定。其中「N」代表按照員工在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的經濟補償。「+」後面的「1」則代表,如果用人單位在解除勞動契約時未提前30天書面通知勞動者,需要額外支付的1個月工資,即代通知金

這種補償方式適用於特定情況,例如,當勞動者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或勞動契約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等情況。如果用人單位提前30天通知勞動者,則無需支付代通知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