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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名法

三名法是一種生物命名的規則,主要用於描述生物的亞種變種。具體來說,三名法由三部分組成:屬名、種名加詞、以及亞種或變種的加詞。其中,屬名通常首字母大寫,種名加詞首字母小寫,亞種或變種的加詞首字母大寫,並且在印刷排版時一般用斜體或黑體。例如,胡蘿蔔的學名為Daucus carota L. var. sativa DC,其中Daucus是屬名,carota是種加詞,sativa是變種加詞。如果描述的是亞種,則使用"subsp"(亞種subspecies的縮寫)代替"var"(變種variety的縮寫)。人名和"var"或"subsp"(或"ssp")也可以省略,如琉麻雀是麻雀的一個亞種,就寫作Passer montanus saturatus。如果存在亞屬,則亞屬名在屬名和種名之間,並外加括弧,如烏龜Chinemys(Geoclemys)reevesii(Gray)。若屬名改變,則在定名人氏外加括弧,如擬海龍Syngnathoides biaculeatus(Blo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