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機構改革中的核心內容
「三定」通常指的是政府機構改革中的核心內容,具體包括三個方面:
定部門職責。確定一個部門的主要職責和任務。
定內設機構。確定部門內部各個處(科或股)、室的具體職責和設定。
定人員編制。核定部門的人員數額,包括部門領導職數和內設機構的領導職數。
這些措施旨在提高政府機構的效率和管理水平,確保政府部門的職責明確、機構精簡、人員配置合理。「三定」規定是由黨委、政府印發,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是機構編制管理的重要依據。
政府機構改革中的核心內容
「三定」通常指的是政府機構改革中的核心內容,具體包括三個方面:
定部門職責。確定一個部門的主要職責和任務。
定內設機構。確定部門內部各個處(科或股)、室的具體職責和設定。
定人員編制。核定部門的人員數額,包括部門領導職數和內設機構的領導職數。
這些措施旨在提高政府機構的效率和管理水平,確保政府部門的職責明確、機構精簡、人員配置合理。「三定」規定是由黨委、政府印發,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是機構編制管理的重要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