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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司是什麼

三法司是中 國古代中央司法 機 關的合 稱,主要指:

刑部: 負 責全 國的法律刑名,管理地方 抗訴案件, 審核地方上的重案, 審理京 師的答杖刑以上的重案,以及中央官吏 違法的案件,有 權 決定流刑案件。

大理寺: 覆核刑部判 決的流刑案件,如刑部 審理不 當,可以 駁回更 審。

都察院: 監督 並 彈劾刑部、大理寺的司法活 動和 發生的 嚴重 錯 誤。在清朝, 監察 機 關不 僅 監督司法 機 關的 審判活 動,也接受 訴 訟, 審理有 關案件。

在明清 時期,三法司 會同 審理重大案件 時, 稱 為 「三司 會 審 」。 對於特 別重大或疑 難案件,由三法司和五部尚 書、都察院、左都御史、通政史和大理寺卿 組成九卿 會 審, 這是中央最高 審判,但判 決的 執行仍需皇帝最 後 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