勵志

勵志人生知識庫

上訴跟再審有什麼區別

上訴和再審在法律程序上有明顯的區別:

對象不同。上訴針對的是尚未生效的一審判決或裁定;再審針對的是已經生效的判決或裁定。

提起機關不同。上訴由當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提起,向一審法院的上一級法院提出;再審可以由當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提起,也可以由檢察院提出抗訴,向作出生效裁判的法院或其上級法院提出。

審理機關不同。上訴由上一級法院審理;再審由作出生效裁判的法院或其上級法院審理。

程序不同。上訴只有一次機會,是二審程序;再審可以多次進行,包括法院依職權決定再審或檢察院提出抗訴。

後果不同。上訴的結果是終審裁判,對一審判決或裁定產生最終影響;再審的結果不會立即產生終審效力,而是可能引起對案件的再次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