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的旨意
神的命定,也稱為神的旨意,涉及到神在人類歷史和宇宙中的預定計劃。這一概念可以從兩個主要方面來理解:
神預定性的旨意:
這是指神根據其至高無上的主權,預先決定某些事情的發生。這種預定是絕對的,意味著所預定的事情將按照神的意願產生結果。
儘管人類在行動、選擇和回應上擁有自由意志,神仍然通過自願的受造物的選擇來實現其計劃。這表明,儘管神預定了某些事情,人類的選擇和行動仍然被考慮在內。
神律例性的旨意:
這指的是神為人類生命制定的公義法則,我們被這些法則所治理。與預定性的旨意不同,律例性的旨意是可以被違背的,人類每天都在與這些法則互動。
神的命定在創造中的體現:
在創造之初,神就命定了地要生長青草、結種子的菜蔬和結果子的樹木,這些都被精確地實現。
《聖經》中的神的命定:
《聖經》記錄了神的許多真理教訓、禁令命令、模範人物和警戒事例,這些都是為了揭示神的心意和對人類的期望。這些內容旨在指導人們知道該遠離什麼,該追隨什麼,該恨惡什麼,該愛慕什麼。
綜上所述,神的命定既包括了神根據其主權所預定的絕對計劃,也包括了神為人類生命所設立的法則。這些旨意共同構成了神對宇宙和人類歷史的指導和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