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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雙重課稅

雙重課稅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國家的稅收權力機關依照各自的稅收管轄權對同一納稅人的同一筆所得,各自按其本國的稅法在同一納稅期間內課稅同一或類似的稅種。這種現象的產生,是由稅收管轄權的重疊引起的,是國家之間稅收管轄權衝突的結果。雙重課稅可以分爲法律意義上的國際雙重徵稅和經濟意義上的國際雙重徵稅。

按照國家稅收管轄權是否實際發生衝突爲準,雙重課稅可分爲事實上的雙重課稅和潛在的雙重課稅。事實上的雙重課稅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國家已實際上行使了徵稅權。潛在的雙重課稅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國家對處於其各自稅收管轄權之內的同一納稅人的同一筆所得沒有同時行使其稅收管轄權,但這些未行使徵稅權的有關國家可隨時行使其權利,也就是說,這種雙重徵稅具有變爲事實的潛在性質。

雙重課稅分別由法律、稅制和經濟制度方面的差異引起的,因此它分爲法律性、稅制性和經濟性雙重課稅三種類型。法律性雙重課稅,是指在稅收法律上規定對同一納稅人採取不同的徵稅原則,而引起的重複課稅。稅制性雙重課稅,是指由於實行復合稅制而引起的重複徵稅。經濟性雙重課稅,是對同一經濟關係中不同納稅人的重複徵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