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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教士是做什麼的

傳教士的主要職責和工作內容如下:

傳播宗教信仰:

傳教士以耶穌和教會的名義,到尚未信仰基督的民族及人羣中去宣講福音,並培植教會的信徒。

他們負責建立新的地方教會,通過專門的傳教組織負責某地區的傳教工作。

教育和文化貢獻:

在中國,傳教士興辦了多所學校,包括著名的上海聖約翰大學,以及翻譯了大量的文學著作和西方先進的圖書。

他們還創建了許多醫院,如北京協和醫院,並引入了營養解剖等概念。

社會和文化適應:

在進入一些之前少有或未有歐美人士踏足的地區時,傳教士會進行建造房屋、製作日常生產生活用品、開墾土地等繁重體力勞動。

他們還教授基礎文化知識和製作分發各類文化知識讀本或宗教材料。

歷史背景:

傳教士的工作在不同的歷史時期有所不同。在敘利亞教會羅馬教宗時期,就有傳教士到遠方宣傳福音的記錄。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傳教地區新建的地方教會開始負責本地區的傳教工作,不再是靠少數幾個遠來的傳教士。

綜上所述,傳教士的工作內容豐富多樣,不僅包括傳播宗教信仰,還涉及教育、醫療、文化交流和社會適應等多箇方面。他們在不同的歷史時期和地區扮演了不同的角色,對當地社會和文化產生了深遠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