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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身分證辦理

辦理兒童身份證需要準備以下材料:

監護人的身份證。需要攜帶監護人的身份證原件。

戶口本。需要攜帶顯示兒童與父母關係的戶口簿。

兒童的出生證明。證明兒童的身份和與監護人的關係。

未成年居民身份證申請表。需要填寫此表格,由監護人代為申請。

符合要求的兒童照片。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學籍證明(如果兒童已經上學)。證明兒童在校的身份。

監護人及子女到街道辦事處開具的常住證明。

辦理流程如下:

監護人陪同兒童到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辦理。

在派出所填寫《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並交驗上述相關證件。

現場採集兒童的人像和指紋信息。

繳納證件工本費(具體費用可能因地區而異)。

等待公安機關製作身份證,通常需要15至30天,具體時間可能因地區而異。

領取身份證時,需攜帶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

需要注意的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未滿十六周歲的兒童由監護人代為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兒童的身份證有效期為五年,到期後需到公安機關續辦。此外,如果兒童在異地,監護人可以陪同兒童到居住地的派出所辦理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無需返回戶籍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