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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月平均法

全月平均法(Weighted-average System)是一種用於計算存貨成本的會計方法。這種方法以本月期初的存貨數量和本月所有進貨數量作為權數,將本月所有進貨成本加上期初的進貨成本,計算出本月的存貨平均單位成本。這個平均單位成本被用來計算本月發出存貨的成本以及月末庫存的實際成本。

全月平均法的計算公式為:加權單價=(月初結存貨成本+本月購入存貨成本)/(月初結存存貨數量+本月購入存貨數量)。例如,如果原有材料單價為5元,數量為5個,後來一次購入原材料的實際單價為6元,數量為6個,那麼當發出原材料時,計算發出成本的單價為:(5×6+5×6)/(5+6)=5.45元/個。

全月平均法的特點包括:

及時性。由於需要等到月末才能計算出全月的加權平均單價,這種方法不利於核算的及時性。

成本一致性。計算得到的銷售成本不易被操縱,因此被廣泛採用。

價格波動修正。作為一種平均價格法,它在一定程度上修正了價格波動趨勢的影響。

分散計價工作。存貨計價工作可以分散在月內進行。

全月平均法主要適用於生產企業的產成品、半成品的成本核算以及原材料的成本核算。它適合於那些存貨成本變動不大、存貨品種較少、收發次數較少的情況,尤其當前後收入存貨單位成本相差較大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