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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欠薪

如果公司欠薪,員工可以採取以下措施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與用人單位協商。首先嘗試與公司溝通,了解拖欠工資的原因,並尋求解決辦法。保留所有相關證據,如工作時間記錄、契約、工資單等,以備後續維權之需。

勞動部門投訴。如果協商無果,可以向當地的勞動保障監察大隊投訴。他們會依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對用人單位進行監督檢查,並責令支付拖欠的工資。

申請支付令。依據《勞動契約法》第三十條的規定,如果用人單位拖欠或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勞動者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申請勞動仲裁。直接到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勞動仲裁(不收費,無需律師),通過勞動仲裁下達的裁決書向單位索賠。如果單位不賠償,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提起民事訴訟。如果勞動仲裁不予受理或仲裁不公,可以在15天內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直接通過法院判決執行。

要求賠償金。在索取工資的同時,依據《勞動契約法》第八十五條的規定,要求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加付賠償金。

此外,如果公司性質不同,解決欠薪問題的具體辦法也會有所不同。例如,如果是國有企業或私有企業欠薪,可以直接到勞動仲裁部門或法院進行起訴。如果是給國家項目工作的公司拖欠工資,需要等待國家單位的裁定。另外,如果加入了當地的工會組織,也可以通過工會來協助解決欠薪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