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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獄怎麼辦

當個人被冤判後,首先應儘快與律師法律援助機構取得聯繫,以尋求法律援助。律師將幫助受害人進行案件評估,確定是否存在冤案,併爲其提供法律指導。

受害人可以向賠償委員會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請,尋求賠償。賠償委員會是接受申請和審覈調查冤案的機構,其將根據審覈結果決定是否給予賠償。此外,受害人還可以向上級法院提起申訴,請求重新審理案件。申訴一般應由律師代理,律師將協助申訴人撰寫申訴狀,並在法院內進行相關辯護。

在冤案的申訴過程中,受害人有權提供曾經被忽視的證據、調查機會被忽略的問題以及合理的疑點等相關信息。申訴的結果將從根本上決定受害人的權益和其追求合法正義的成敗。

如果審判並未定音,可以自己提起上訴,繼續調查。如果審判結果已出,也可以再次提起重審案件的申請。

如果被冤枉坐牢,可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訴,如附合法定情形的人民法院應當重新審判。

需要注意的是,申訴期間你依然要參加勞動改造,並且你無法獲得勞動積分減刑假釋。接見,採買都受到嚴格限制。監獄會把你當做重點對象嚴密監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