勵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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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他主義

利他主義,也稱為利他行為,是一種道德原則和道德理論。它源自於法文altruisme,字源可溯自義大利文及更早的拉丁文alter,即其他、別人的意思。利他主義被定義為對別人有好處,而對自己沒有任何明顯益處的自覺自愿行為。這種行為沒有明顯自私動機,可能含有利己的因素。利他行為可能有不同的動機,其中有些行為是以利他為手段、以利己為目的,有些行為有微妙的利己動機,有些是純粹意義上的利他主義,即為他人的幸福而助人,絲毫沒有想到自己的得失。

歷史上有仁愛的利他主義和利己的利他主義兩種形式。前者主張把仁愛心作為道德的基礎和標準,要求人們無私地去利他人。後者認為人都以追求私利作為行為的出發點,但人又有利他人的本能,使人以利他人和社會作為行為的目標,但最終的結果則使個人利益得以實現。在道德判斷上,別人的幸福快樂比自己的來得重要。利他主義在許多思想和文化中是一種美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