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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星旗的故事

十八星旗是太平天國舉行開國典禮時所用的旗幟,也稱“翼旗”。旗的圖案是:上分十八星,外一圓圈,象徵“十八省人民所共立”。其中六藍星象徵漢、回、滿、蒙、苗、瑤五族,屬諸王下之“藩鎮”。另外兩黃星代表天國君臣,正中黃的是洪秀全,兩邊黃的是諸王。太平天國以旗為綱領,每建一旗即樹一綱,凡旗令所至旗士必從,所以旗幟不僅有指揮和識別作用,也有很大的號召力。太平天國重要會議議決重新修訂了五種太平軍歌,其中有唱得最響的兩種“發軍歌”和“舉旗歌”,鼓舞士氣作用極大。當時將士都說“全仗旗令”,由此可見旗幟在太平軍中是何等重要。後來起義失敗,只有三色金龍旗存留。在湘軍蕭孚泗等部敗退途中偷走的紅、白、黑三色金龍旗均殘破不全。經上海社會科學院譚德朋考證,“黑旗當在城破後由翼王石達開所收存”,因此現存三色金龍旗應系“黑旗”。太平天國遺物中的紅、白兩色金龍旗分別在湖南寧鄉縣和廣西桂林發現,分別現藏於湖南省博物館和廣西壯族自治區博物館。

洪秀全領導農民起義在永安建制時,初步制定了翼、頂、鑼、傘四類九種軍旗。隨著隊伍的不斷壯大和戰爭形勢的發展,太平天國的軍旗在永安突圍後不斷增添新制,至太平天國定都天京後正式頒行十八星旗。

太平天國使用十八星旗作為指揮軍隊的旗幟,旗幟上的十八顆星代表著太平天國所管轄的十八個省份,同時也代表著漢、回、滿、蒙、瑤五族共和的意思。在太平軍攻占南京後,洪秀全稱天王,正式頒布了太平天國的軍旗——黃龍蟠頭。黃龍為中央主旗,其他六旗分列兩邊:黃雲左邊的六藍星代表的是北王韋昌輝等六個王爺的屬下六軍;黃雲右邊的三黃星分別代表上帝的兩個兒子和太平天國天王洪秀全。另外,旗的中間還有一顆大紅星,象徵著洪秀全坐鎮中軍帳指揮全局。

太平軍在攻占南京後,曾多次使用過十八星旗。後來由於太平天國失敗,十八星旗也遺失了。直到清朝滅亡以後才被重新發現。

十八星旗的設計既體現了洪秀全對各民族一視同仁的平等思想,也表達了其定都天京後繼續推進北伐和西征的計畫和目標。而作為太平天國的象徵之一,十八星旗也是中國近代革命史上一面重要的旗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