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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用工形式

原用工形式主要包括以下幾種:

全日制用工: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簽訂正式勞動契約,勞動者成為用人單位一員,用人單位為勞動者全額繳納社保,享有用工支配權和管理權。

勞務派遣用工:由勞務派遣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契約,把勞動者派向其他用人單位,再由用人單位向派遣單位支付一筆服務費用。勞動者和派遣單位之間是勞動關係,派遣單位與用人單位之間是勞務關係,勞動者接受用人單位的管理。

非全日制用工: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周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的用工形式。

固定期限用工: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契約,約定有契約的終止時間。

無固定期限用工: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契約,約定有契約無確定的終止時間。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用工: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契約,約定以某項工作的完成為契約的期限。

以上就是原用工形式的主要類型,希望對你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