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面沉降主要由以下原因引起:
過度開採地下水或地下流體和氣體,導致土體內部承受更大的壓力,從而被壓密。
重大建築物和蓄水工程對地基施加靜荷載,導致地基土體發生壓密下沉變形。
地下礦產開採形成的大範圍採空區。
地面人為振動作用,如交通振動等,也可引起土體壓密變形。
地面沉降的危害包括建築物和基礎設施損壞、海岸線後退、土壤鹽鹼化等。控制地面沉降的措施包括:
填充土方:在沉降區域填充土方以提高地面高度。
地下水管理:合理管理地下水資源,減少過量開採。
控制地下工程施工:在沉降區域限制地下工程施工。
地質勘探和監測:及時發現沉降情況並採取措施處理。
加固地基:通過加固地基增強承載能力。
沉降補償:在沉降區域進行材料填充或技術處理以保持地面高度穩定。
這些措施旨在減少或逆轉地面沉降的過程,保護基礎設施和區域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