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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公積金怎麼去出來

提取天津公積金的步驟如下:

職工需向所在單位提交提取住房公積金的申請,並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單位需要對這些材料進行核實,並出具《天津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

職工需在10日內,攜帶提取資料和單位的《天津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到住房公積金的管理部或分中心申請提取。

管理部或分中心在受理申請後的3個工作日內決定是否批準提取。

如果批準,職工需提供身份證及其複印件、住房公積金龍卡或儲蓄卡,以及管理部或分中心審批同意的《天津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及出具的《天津市住房公積金提取通知書》,到受託銀行辦理提取手續。

對於集中封存戶內的職工,如果符合提取條件,可以直接到封存的管理部或分中心申請提取。

需要注意的是,職工的住房公積金賬戶在提取後應至少保留一元餘額。如果申請被駁回,管理部或分中心會告知不予提取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