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間的義務包括:
忠實義務。夫妻雙方應保持忠誠,不做出有損婚姻關係的行爲,如出軌或婚外情。
經濟與財產義務。夫妻雙方對共同財產擁有平等處理權,包括共同承擔家庭生活費用和債務。
撫養與教育子女義務。夫妻雙方對子女有平等的撫育權利和義務,包括撫養和教育子女。
相互扶養義務。夫妻雙方在對方生病或困難時,有相互扶持和照顧的義務。
計劃生育義務。夫妻雙方都有實行計劃生育的義務。
互相尊重與理解。夫妻雙方應互相尊重、理解和支持。
共同參與家庭事務。夫妻雙方應共同參與家庭決策和家務勞動。
這些義務體現了婚姻中責任、尊重、平等和互助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