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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成立家族信託

成立家族信託需要遵循以下步驟和要求:

確保信託目的合法。家族信託的目的應聚焦於財產規劃、風險隔離、資產配置、子女教育、家族治理以及公益慈善事業等方面,不能單純以追求信託財產的保值增值爲目的。

主體要適格。委託人必須是自然人,通常是家族事業的創始人或夫妻,並且應該是家族財產的合法擁有者或家族事業的創建者。

信託財產的合法性。用於設立家族信託的財產必須具有合法性,不得包括非法財產、不存在的財產、權屬不清的財產或未經批准的限制流通的財產。

信託行爲的生效要件。信託應採取書面形式,通常以信託合同的方式設立,包括信託財產的轉移行爲及信託登記行爲。

設立家族信託。可以通過與信託公司簽訂信託合同,將個人或家族財產轉移至家族信託中,由信託公司按照委託人的意願管理信託財產,最終由受益人領取信託收益。

家族信託的登記。根據《信託法》實施雙重登記制度,包括財產轉讓登記和信託登記。

資產規模和受益人範圍。委託人的資產規模不得低於一定數額,如一千萬,受益人範圍應包括委託人在內的家庭成員,但委託人不能是唯一的受益人。

專業機構的協助。在實際操作中,通常由銀行擔任家族信託的託管人和賬戶管理人,信託公司擔任受託人和投資管理人。

需要注意的是,家族信託的設立和執行還受到相關法律法規的監管和限制,因此建議在專業律師和信託專家的協助下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