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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離婚

在中國,離婚主要有兩種方式:協議離婚訴訟離婚

協議離婚:

準備離婚協議:雙方必須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協議中應包括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分割和債務處理等事項的協商一致意見。

申請離婚登記:雙方準備相關材料,如身份證、結婚證、戶口本和離婚協議書等,親自到一方戶籍所在地的民政局遞交離婚登記申請。

冷靜期:民政局受理申請後,會發給雙方離婚登記申請受理回執單,然後雙方需要經歷一箇30天的離婚冷靜期。

審查和發證:冷靜期結束後,雙方需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婚姻登記機關按照相關規定予以登記,併發給離婚證。

訴訟離婚:

起訴離婚:如果一方不同意離婚,或者雙方無法就離婚問題達成協議,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法院調解或裁決: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時會先進行調解,如果調解無效且感情確已破裂,法院通常會准予離婚。

領取離婚證:法院判決離婚後,雙方可以攜帶有效證件到民政局領取離婚證。

需要注意的是,離婚是一箇複雜的過程,建議雙方在處理離婚問題時尋求專業律師的幫助,以確保離婚過程公平、公正和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