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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政府

小政府,也稱為小政府主義(Minarchism)或最小中央集權(minimal statism),是一種政治哲學觀點,主張在自由社會中,政府的大小及其所扮演的角色應該最小化。這種觀點認為,政府的目的是保護每個人的自由並防範侵犯自由的行為,以此最大化每個人的自由。

小政府主義者通常將自己視為自由意志主義的一環,並認為保留一個最小化的政府來維持個人自由是必要的。他們同意在認定"什麼應該做"和"什麼不應該做"的判斷原則上可以交由政府來做決定,以此最大化個人的自由,但對於如何加以達成則往往有爭議。

小政府主義者認為政府應該限制在"最小化"或是"守夜人"的功能上,例如法庭、警察、監獄、防衛部隊等。一些小政府主義者則認為政府應該管理必要的公共建設,如修築道路、印製並管理貨幣等。通常小政府主義者傾向於在政府權力的擴大中走向小型的管轄範圍,如城市和鄉鎮,而不是較大的管轄範圍,如州和國家。

小政府主義者通常反對政府在經濟上進行財富重新分配和補貼,但許多小政府主義者支持一些程度的稅賦,也因此將產生一些程度的財富重新分配以及補貼。例如,羅伯特·諾齊克在他的《無政府、國家與烏托邦》一書中定義了最小政府的角色:"我們對於國家的結論便是最小化的政府,限制在提供保護以制止暴力的最小功能上,如偷竊、詐欺,並且監督人們互相訂定之契約的制行等,這些都是正當的;但若再進一步的擴張國家,便會侵犯到個人的權利,這便是不正當的;最小化的國家便是以這些作為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