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戶籍遷出手續時,通常需要準備以下資料:
遷出戶口審批表:這是戶口遷出的基本材料,需要提供詳細的個人信息和遷出地的地址信息。
原居住地的戶口簿:需要提供原戶口簿的原件和複印件。
身份證或證件:需要提供本人的身份證件原件和複印件。
居住證或暫住證:如果是因爲工作或學習等原因遷出,則還需提供居住證或暫住證的原件和複印件。
此外,根據具體情況,可能還需要準備以下資料:
戶籍證明:女方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的戶籍證明,最好準備兩份,出生證會用到。
村委接收證:需要兩份,一份是男方村委或街道辦開具的接收證明,一份是男方村委開具的戶口變動證明。男方村委開具的戶口變動證明是在辦理出準遷證後辦理。
結婚證原件和複印件。
育齡婦女納入管理證明:到男方所在區域街道辦、鎮街計生辦開具證明已納入管理。
請注意,具體所需資料可能因地區和具體情況而有所不同,建議在辦理前向當地公安機關諮詢具體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