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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單怎麼寫

提單的編寫應遵循以下步驟和要求:

提單編號(B/L No):列在提單右上角,便於工作聯繫和查覈。

託運人(Shipper):填寫託運人的名稱和地址,通常是信用證中的受益人(出口商)。

收貨人(Consignee):如果是記名提單,填寫具體的收貨人名稱;如果是指示提單,填寫“To order”或“To order of xxx”。

通知方(Notify party):船公司在貨物到達目的港時發送到貨通知的收件人,一般爲進口商。

船名(Name of Vessel):填寫裝運貨物的船名及航次。

接貨地(Place of Receipt):在多式聯運方式下填寫,表明承運人接收到貨物的地點。

裝貨港(Port of Loading):填寫實際裝船港口的具體名稱。

卸貨港(Port of Discharge):填寫實際卸下貨物的港口具體名稱。

交貨地(Place of Delivery):在多式聯運方式下填寫,表明承運人交付貨物的地點。

集裝箱號鉛封號(Container No./Seal No.):根據實際進行填寫。

貨物及描述(Description of Goods):在信用證項下,貨名必須與信用證上規定的貨名一致。

以上信息應準確無誤地填寫在提單上,以確保貨物順利運輸和交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