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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鉤的方法

公司收購的主要方法包括:

一般收購。當收購人(包括投資者及其一致行動人)持有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的股份達到5%,繼續購買該上市公司已發行的股份,但不超過30%的收購。

要約收購。當收購人持有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的股份達到30%時,繼續進行收購的,應依法向該上市公司所有股東發出收購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約。

協定收購。收購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與被收購公司的股東簽訂股份轉讓協定,受讓股份,持有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達到或超過5%。

間接收購。收購人雖不是上市公司的股東,但通過投資關係、協定、其他安排使其擁有權益的股份達到或超過5%。

被動收購。投資者及其一致行動人通過行政劃轉或變更、執行法院裁定、繼承、贈與等方式擁有權益的股份變動達到或超過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的5%。

公開收購。要約人向公司全體股東發出以高於市場價格的要約,收購全部或一定比例的股份。

槓桿收購。通過目標公司的大量舉債來購買股東的股權。

股票收購。管理層從目標公司的股東那裡直接購買控股權益或全部股票。

綜合證券收購。使用現金、股票、公司債券等多種形式的組合進行收購。

承擔債務收購。在被收購企業資不抵債或資產和債務相等的情況下,收購方以承擔被收購方全部或部分債務為條件取得被收購方的資產和經營權。

這些方法各有特點,適用於不同的情況和目標公司類型。